前幾天意外地得到一個面試的機會,就這點來說,有時候的確覺得自己是比其他人多了一點好運,雖然嚴格說起來應該算是「好命」才對,要不是因為這「命」,我大概一輩子也不會踏進這麼體面、稱頭的公司(儘管只是一個不正式的自我介紹),而且還直接進入大頭頭的個人辦公室促膝長談。


儘管不太喜歡這種被關說的感覺,但其實也沒人保證我絕對能在這間大公司裡得到一個小職位,加上正好面臨亟欲轉換工作環境的時間點,即使知道這間公司的工作性質仍然與我的期望不合,而我自己的經歷、能力也不能應付大公司的要求,我還是不要臉地赴了約。不過面試技巧一向拙劣,始終還是得到一個不怎麼樣的面試結果。我想所有的雇主都看的出來,我就是一個還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、能幹什麼,而且連裝也裝不出來的年輕人吧。



論成績,不是多輝煌;講興趣,也沒發展到淋漓盡致;談野心,更是沒有;態度呢,隨緣吧!




身為一個沒什麼專技在身,中文系畢業但也無法將中文使用到出類拔萃的人,到底在求職時,能有多少自信面對面試人員的提問。我以前沒有,現在更是因為每天遭受主管指責而完全不將自信、自我價值這種東西帶在身邊。沒有它們,坐在辦公室裡的日子或許會比較好過。(聽起來很悲傷,但其實很坦然)



和大頭談話的尾聲,他題到一個重點,那就是:我沒有讓他留下深刻的印象。由此不禁覺得我這20歲之後的人生,轉大人沒轉好的人生,都是因為不會推銷自己之故。



一直覺得進入社會找工作,某種程度和談戀愛交男女朋友其實本質上是一樣的。就像張懸說的,入社會後其實所有東西都是一種selling-賣臉、賣笑、賣乖、賣你的商品(必要的時候灑點胭脂唇粉,賣相更佳),都是一種交易行為;何兄也為《27件禮服的秘密》裡面的女主角的失敗單戀下了一個註解-就是不懂自我推銷。



因為無法出賣自己強迫上架,所以不管是在工作還是戀愛上,即使自己已年屆25,還是一直處於find hard的尷尬狀況…



想想吧,那些極容易拿到offer的人,是不是也很容易被人暗戀呢?三天兩頭換工作的人,或是以打工為生的人,對於one-night stand這回事,「大概」比較少面對道德衝擊吧。不想進入職場,或是把職場當遊樂場的人,就好像那些永遠定不下來的kid-adult。如果你是堅守工作崗位兩、三年以上還沒跳槽的人,那恭喜你,要不是你已經找到了真命天子,就是你很能忍受磨合期所帶來的焦慮。



我呢…珍惜感情得來不易,也不想當個quitter,但對方醜話說盡,也擺明說了「我們不適合」,似乎就沒必要繼續努力下去了。但是要怎麼擺脫前一段失敗感情所帶來的臭名move on,也是一個不簡單的課題啊,更別說分手還沒分乾淨,就開始想偷吃了。




有時候覺得自己是個草莓癱軟無力,有時候又覺得自己承受打擊的量表似乎沒有下限,負面的情緒一直累積好像也探不到個底似的。如果能碰到那條防衛底線,把全部的髒東西一股腦地用眼淚、髒話、拳打腳踢來釋放也就罷了,偏偏台灣勞保並不給付心理諮商這一塊,那就像個海綿繼續吸收吸收吸收吧,說我差、我爛、我無能也就繼續吸收吸收吸收吧(這是厚臉皮的極致表現嗎?)。既然心理上無法抒發,生理上倒是陸陸續續有點動靜,像是忽然襲擊我的臭嘴邊…



雖然只能當個mediorIty,但未必就是個inferior吧。
我想我還是沒長大,因為既然我是個海棉寶寶,就繼續穿著我的square pants也無所謂啊,何必要換上別種形狀的褲子呢?並不想變成尊貴的烏賊或是鮑魚之類的啊。




而且不爽的是,越聽大頭說教就越覺得發展興趣根本就是有錢人的權利啊,你一個月支助女兒一萬元去搞藝術,必要的時候還匯個幾十萬給她開模,憑什麼來跟我這個一個禮拜上五天班、一天八小時困在辦公室裡,薪水卻只有你女兒生活費1.5倍的人講「去闖,如果那是你要做的事,誰也擋不了你」!

我沒有盡力追逐夢想的確是我太膽怯、又或者我沒那種屁股,但大頭,請你想想,那種瀉藥也不是每個人都能買的起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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