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上班途中打算碰碰運氣,結果真的在一個不是索取端點的誠品拿到了今年的手冊!雖然裡裡外外的設計還是延續往年風格,但今年的封面看起來是熱鬧多了(而且那女人竟然又像凱蒂荷姆斯又像AJ)。


不多說,立刻把MSN狀態改成「我身騎金馬,過三關(套票→劃位→趕場)」,也得到一個笑點很低的朋友的即刻回應(得意貌)。沒辦法,想看的電影總是一年比一年多,也只有這個時候能夠密集的看到各國來的牛軌攝神,所以被形容成進香客也就算了。舉頭三 尺有神明,我的香不能備而不用啊!


真懷念去年的這個時候,幾乎是一部又一部(不管想不想看)的電影沒命地接著看,那種在電影進行中睡著也不會感到虧本、生氣或遺憾的幸福感覺,薪水雖然微薄、命快去了半條,但是工作附加價值極高的那段時光,到現在都還是讓我回味無窮。



之前聽某大公司大頭說教,說到學文學(忘了有沒有附加藝術)的人,總會先替自己打預防針,洗腦自己:「我不奢求高薪,我只要在一間小小的出版社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就夠了,我不和世俗同流合汙。」(類似這樣)將自己入社會後的挫敗感合理化。當時聽到是覺得沒錯啦,雖然太以偏概全也太不厚道,但是憤世嫉俗的人的確都是有一點點遭到社會多數排擠的現象(但不是因為如此,還氣什麼?)。


但是我現在想說:金先生,你錯了。從事低薪工作並不是一就屈就的行為,更不是將自己的無能合理化,對於還有童心的人來說,絕對是有可能不帶怨懟地埋頭苦幹,然後在接過數目不大的薪水時,仍能感到心滿意足的。



不過前提是,就算薪水低,還是能讓自己吃飽啦…

 



然後決定,頂多再一個月,或者終於能問心無愧結案的那天,我就要逃離惡質奸農的摧殘,變回一顆飽滿肥嫩的草莓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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