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日的燒肉店,冬季的火鍋店,台灣就是這種地方特別惹人討厭。
今天下班經過公園附近的薑母鴨店,10月還沒過完已人滿為患,而最外側的圓桌坐了7.8名年輕男女(其實也不年輕,大約是和我年紀相仿的30歲上下),喧鬧非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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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廢這地方好像很久了,所以想想,我荒廢了我自己大概也就是這麼久的一段時間了。
只是,突然覺得,寫這些東西究竟是為了什麼?
「為自己留下記錄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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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被說「藉口一堆」、「都是理由」
事實上,不知道從何時培養出一種習慣,
就是不管做什麼事情,都得有個理由;既然如此,反之,不做什麼,也有一個理由。
但是,老莊祖師是我師,不做的事情總是比真正做到的事情多出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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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變--年紀增長的佐證。
而各種改變則來自於......
討人厭的字,討厭的是人寫的字或是寫字的人,
對於無情緒的文字所需要的包容大過於對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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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了《Fingersmith》後,沉浸在維多利亞時代的束衣和襯裙裡,盤算種種詭計試圖得到最真實的愛。
體驗過《Night Watch》的幽界,幻想著哪天也能將自己的影子拎起來,踏進去,身邊是不是有很多貪婪的青苔正在吸吮誰的生命力?
《Almost Famous》幾乎成名之後,學著唱tiny dancer,可怎麼也找不到一台滿載尷尬的巴士,所有的乘客都開懷的互相挑釁。
越來越愛長的不像話的故事,就像一千零一夜失眠的殘暴昏君。
有限的書頁代表有一天故事終將完結,你無法得知最後是否能看到順心的情節,這中間的時間越長,期待和愛便以等比成長,終至你無法一天不依賴它。走的可以再快一些,結束的也就快一些(怎麼忍心);想要慢慢用各種感官虛擬出其中的氛圍,但耐心卻能讓整個畫面顯得更為混亂(慾望有時跑在動作前面)。越來越愛厚的沒良心的書本,開始愛上的那一刻不知何時會出現,你很難對一件如此龐大的事物一見傾心,看著它粗糙厚實的外表,想要一探究竟不能只是隨便玩玩敷衍了事,若一但愛上,卻更難逃出這種成癮般的自虐心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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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理出頭緒的人,就先老了。
有點懷念那段什麼都糊在一起的日子,
不分家、不分類、不分裂,
如果俗氣一點,你可以管它叫做青春,
或是歸咎於經驗太少不懂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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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都是妄想症在作祟,
你以為你認識這個人一輩子了, (我好像是你生活的全部)
你以為這個人就是這樣子了, (我在你面前也如此誠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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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why can't i get just one kiss"
沙漠點心小姐在bbs上用的名片檔和簽名檔,
然而,我想要的卻是不一樣的東西。
每一首情歌(不只愛情),裡頭都少不了一個指涉對象,就是「你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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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次,想拿把刀捅進自己的心窩,不用太銳利,是一種伊莎貝雨蓓式的自虐,
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感受痛。
如果只是想讓別人(那些我不願對著他們說話的人)看見我流血,
那麼連自己也要鄙視自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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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犯了一個全天下的白目都會犯的錯。
滿腔的毒液不只污染了自己還害了幾村的罹難百姓。
你說,政府怎麼處理戴奧辛?
你說,國家怎麼整頓蘭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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