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了《Fingersmith》後,沉浸在維多利亞時代的束衣和襯裙裡,盤算種種詭計試圖得到最真實的愛。

體驗過《Night Watch》的幽界,幻想著哪天也能將自己的影子拎起來,踏進去,身邊是不是有很多貪婪的青苔正在吸吮誰的生命力?

《Almost Famous》幾乎成名之後,學著唱tiny dancer,可怎麼也找不到一台滿載尷尬的巴士,所有的乘客都開懷的互相挑釁。



越來越愛長的不像話的故事,就像一千零一夜失眠的殘暴昏君。

有限的書頁代表有一天故事終將完結,你無法得知最後是否能看到順心的情節,這中間的時間越長,期待和愛便以等比成長,終至你無法一天不依賴它。走的可以再快一些,結束的也就快一些(怎麼忍心);想要慢慢用各種感官虛擬出其中的氛圍,但耐心卻能讓整個畫面顯得更為混亂(慾望有時跑在動作前面)。越來越愛厚的沒良心的書本,開始愛上的那一刻不知何時會出現,你很難對一件如此龐大的事物一見傾心,看著它粗糙厚實的外表,想要一探究竟不能只是隨便玩玩敷衍了事,若一但愛上,卻更難逃出這種成癮般的自虐心態。



「再讓我多看一眼」。故事剩下的壽命就在自己的左手指中(有時候會在右手)。說實在的,我討厭這種感覺,有種易於淪陷的危險,也像是某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在發酵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aos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