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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四下第一個喊咖的課程結束於上週五,絕對是一門優質好課,只可惜不太對我的味。
但是老師最後留了10分鐘,講了一堆很難以歸類的啟示(人生經驗?)倒是讓我有所感觸。



「想想你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愛聽流行歌的呢?開始注意歌詞,做一些抄抄寫寫的
動作。什麼時候開始自己會寫一些文章啊、寫詩、寫詞啊?那就表示我們已經失去
了童年時代的天真,開始面對一些煩惱了。」



忽然就想到High Fidelity《失戀排行榜》裡面的一句話。
Did I listen to pop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?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pop music?
是因為我鬱鬱寡歡所以聽流行音樂?還是因為聽了太多流行音樂所以我才變的鬱鬱寡歡?
許多愛聽流行歌曲的人應該都想過類似的問題吧。



靡靡之音真是殘害了不少現代人的精神生活啊!
有的時候覺得多聽幾首歌、多看幾部電影,把自己腦袋搞的這麼擁擠,有好處嗎?
總歸還不是鹹魚一條。
路易斯布紐爾在自傳裡說︰音樂是最溫和的鴉片劑,它會讓我慢慢克服對死亡的恐懼。
但他晚年卻耳聾了。so miserable!
可是不用說,他感謝的絕對是古典音樂不是流行樂。



先看過《失戀排行榜》的書才找了電影來看,大概有點先入為主,覺得還是文字精采。
雖然電影也不難看,但書中有很多被影像忽略的惡趣味值得玩味。
(還是要講我真討厭主角對著鏡頭講話的電影手法!簡直難以忍受)
電影版唯一美好的呈現大概就是Jack Black脫序的演出吧!
我可愛的胖rocker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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